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5浏览次数:7

各位老师:

  200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之间。

二、报送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院科研办。

2009年10月15日

 

附件: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