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为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函〔2009〕22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学院、国家实验室积极组织、推荐本部门的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相关奖项。补充注意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凡申报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填写《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申报表》于6月30日前报科技处备案,由学校生成相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发放给各位申报者。
2. 成果登记:凡参加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评选,且没有在教育部进行过成果登记的申报项目,需要先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流程见附件,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下载地址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2009/06/1238460718040098.htm。
3.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8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4.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5.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6.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推荐材料:
1. 学校拟推荐的项目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手册》有关推荐书填写 说明的要求,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7 月 1 日后登陆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 系统 ” ( http:// 211.68.23.93/xmsb ),填写和打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
2. 通用项目要求提交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
3. 国防专用项目除需提交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还应报送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光盘。
三、报送时间:
电子版推荐材料务必于8月2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直接报送光盘),书面推荐材料于2009年8月24日至28日报送到科技处成果专利办公室(办公楼427室)。
注意:由于临近放假,请各项目组及时和图书馆查新中心联系确定论文检索或科技查新的时间要求。
附件1: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件3: 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申报表.doc
附件4: 教育部成果登记流程.jpg
附件5: 应用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