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20浏览次数:66

第一次:

  1、2月23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2月23日-3月10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3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4、3月15日-3月2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3月下旬,召开本年度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

  6、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4月底,完成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申请

  2、5月9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3、5月9日-6月6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4、6月6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

  5、6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6、6月底或7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7、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10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10月10日-11月5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11月7日前,各院系将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材料提交至校学位办

  4、11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11月底或12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

  6、12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提前完成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并及时将学
位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学位论文送审以网络送审为主。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
公室或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电话:0551-63606544、6360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