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者:刘贤玉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790

第一次:
1215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216-310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310日(含)前,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各院系提交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4315-32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3月下旬,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6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4月底,完成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申请
259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359-65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465日(含)前,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各院系提交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
568-61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66月下旬,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76月底或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10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1010-117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117日(含)前,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各院系提交第三次学位申请材料
41115-112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11月下旬,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
611月底或12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提前完成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并及时将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学位论文送审以网络送审为主。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电话:0551-6360654463602929

校学位办公室
2017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