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雪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10091

 根据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和要求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考核形式。具体包括:

1、网络专业知识考核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的笔试环节采用网络专业知识考核形式进行。

1)考核包括专业英语和硕士基础及专业知识,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考核方式为问答形式。复试组老师随机抽出试题并提出问题,考生口头即时作答,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打分。

3)网络专业知识考核时长:各专业自定,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4)考虑到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在核实考生非人为故意,因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未能即时完成作答,复试组将随机启用备用题重考。

2、网络综合面试

网络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科研兴趣和能力、创新意识、外语交流能力。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网络专业知识考核和网络综合面试各占50%

二、综合考核时间

各专业考核时间安排在510日至15日之间,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络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并配合身份查验。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带摄像头的个人电脑(或电脑+摄像头)智能手机一部用于网络考核和面试。

3、考生在综合考核前熟悉腾讯会议网络视频平台并参加测试。

4、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签订、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网络考核过程诚信。

5、考生在网络考核过程中,须配合、服从、及时响应“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相关指令。


附件:

1.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2.附件-考生双机位复试操作说明.doc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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